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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名网红又“落网”官方回应来了!

  “根据去年12月1日实施的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21条规定,个人和单位禁止擅自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、兜售物品。但是允许区政府、乡镇人民政府,划定特定区域,在这里规定业态、规定时段,从事一些设摊经营的活动。像这种行为,就属于擅自兜售物品的行为,所以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。实际上它对行人、对环境也是种干扰。

  不过徐志虎也表示,对于“卖崽蛙”这样的情况,一般还是会采取审慎监管、柔性执法。

  “这些新业态对社会影响比较小的这种违法行为,我们一般还是提倡采取教育、约谈警告的这种办法来解决。如果前期整改了,没有造成很坏的后果,那么基本我们还是提倡免于处罚。”

  徐志虎强调,放开不是无序放开,在推动城市“烟火气”的同时,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,提高新业态经济模式的治理水平,提升城市服务能级。

  今年4月,浙江宁波海曙区交警正在路口执勤,发现有人穿着“网红蛙”的人偶服骑着电动自行车出行,交警将其拦下,发现骑车的是一名男子,没有佩戴安全头盔。

  于是,交警对其违法行为处以20元罚款的处罚。之后,男子在交警教育下,将头套摘下,佩戴好安全头盔后骑着电动自行车离开。

  3月6日,就在杭州,一只“卖崽蛙”同样因违法被城管“抓住”,城管让其“面壁思过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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